Get an iPod

/ dousha99

关于一种可爱,一种怀旧,一种对小时候的自己的补偿,和一次对自己数字生活的质询。

最近心血来潮,在某鱼上面买了一颗 iPod nano 6. 一方面是因为果子全家桶我现在算是集齐一整套了,所以新的电子小垃圾还是选择苹果是一个几乎自然的事情——这个「不用苹果」的 flag 现在是狠狠地被扯了下来;另一方面是两张毛爷爷这个价位,很难买到其他看起来做工精良而且音质合格的产品了。我个人比较喜欢小而轻薄形态的电子产品,而目前市面上其他的播放器要么是一块砖头,要么是看起来就让人感觉遗憾的形制。

ipod-nano-6.jpg

iPod nano 6 是整个 iPod 系列中尺寸最小的,也是唯二没有转轮的。没有转轮的 iPod 还能算是 iPod 么?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这个尺寸、这个形态、这个做工在我看来简直是完美!它几乎可以用「可爱」来形容。要知道,很少有电子产品可以是「可爱」而不「矫揉造作」的。

也许我也不可避免地陷入到了玫瑰色的过去当中,我的审美还停留在乔布斯时代的苹果,还停留在那个许下了美好未来诺言的时代中。当我把玩着 iOS 4 风格的界面的时候,听着耳机里播着的 Owl City 的 Firefiles, 我感觉自己又回到了 2010 年。

I'd like to make myself believe
That planet Earth turns slowly

和那时候的孩子们一样,我也曾经想过拥有一台 iPhone, 或者 iPod touch. 但也和那时候的大部分孩子一样,这个想法最终是停留在了想法阶段,因为这东西真不是靠饿几天就能从饭钱里扣出来的,而我的学业表现也还没能好到让父母愿意花费几个月工资搞一个「对学习一点帮助都没有」又死贵的玩意回来。

或许这种对于小形制的偏爱来自于那个小小的我。对于那个还在初中摸爬滚打的我,也许一部 iTouch 可以把我从受欺负的泥潭里拯救出来——或者陷入得更深。但现在的我总算是有能力给自己拿下这个想了十几年的潮品,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延迟满足」。

但说了这么多,有一个关键问题仍然需要解释:马上都 6202 年了,买一个什么功能都没有只能放音乐的 MP3 播放器,是否也是一种罩着怀旧的面纱、打着童年的借口的消费主义作祟?

和 iPod touch 不同,iPod nano 有且只有一个主要功能:放音乐。它没有办法装任何软件进去,而且 6 代 nano 也没有视频播放能力。它也没有办法联网,没有 WiFi 更不能插卡,所以你如果需要传音乐进去,只能把它插到电脑上,然后用 iTunes 推数据进去;是的,你还必须用 iTunes, 它还不能直接拖文件进去。就连放音乐,它对音频格式的支持也很有限:AAC, ALAC, MP3, WAV. 是的,FLAC 是不支持的,你还得手动把 FLAC 转换成 ALAC 才行。智能推荐之类的高级功能自然更是没有。音质来说,iPod nano 也绝非什么 HiFi 播放器,它的耳机孔的驱动能力最多只能带动 32 欧姆的耳机。也许唯一的救赎也就是它的 24 小时连续播放的长续航,但长续航本身很多也要归功于缺少射频组件和外放,换其他更便宜的播放器也能实现。

按照现在的标准来说,这就是教科书级的「电子垃圾」。两百块干点什么不好?

我最近开始重新购买 CD.

是的,购买了 CD 意味着我需要买光驱,然后需要自己换碟或者自己把光盘里的数据拷出来,如果想要通过网络放音乐的话还得自己架设私有的音频流媒体服务器,自己想办法打洞,还没有海量曲库能随意切换,也没有智能推荐之类的功能。隔壁玩黑胶的哪怕家里连唱机都没有都还能显摆一下自己「走在时代前沿」,当一把潮哥潮姐;而 CD 甚至连这种社交属性都没有。一张正版碟花大几十块钱,一张海淘碟更是上百,买两三张就够你订一年的流媒体会员了,何必呢?

Does one need to smell flowers more quickly, more efficiently?

-- MecklesFrog, The Importance of Inconvenience

选择 CD 并不是因为 Spotify 之流不香,而是因为我觉得,有些时候真正的「拥有」我喜爱的内容是一个更好的选择;而且我实在是信不过「购买数字单曲」这种事情——毕竟如果我购买了这个单曲,但它还是锁在一层 DRM 后面,没有密钥的我,不还是等于从平台无限期地赁了这首歌出来么?现在可没有多少平台再提供无 DRM 版本的无损质量音乐购买了。

购买了 CD 的我,可以把它塞到任何一台电脑的光驱里,然后就能直接播放[1]。我不需要登录什么账号,也不需要从谁那获取密钥,也不需要下载特定的播放器。更有意思的是,我可以直接把光盘内容无损地复制到我的电脑里,再复制到我的其他播放器或者刻录到其他光盘中。只要我不和其他人分享复制的内容,这么做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不会有一天,因为平台没有续期版权,或者艺人和平台闹掰,或者更干脆的被封杀,我就再也听不到这首歌了。

iPod, 或者说任何一个纯粹的音乐播放器,也正好契合了这种「朴素的拥有」的概念。更确切地说,这种纯粹的播放器带来的是一种始终如一的态度:你所喜爱的东西不会随着外界的变化而变化,这首歌无论何时都是一样的好听。而现在的我们正缺这种对于稳定的许诺。


  1. 除了某索的部分型号碟片,但某索的这种操作严格意义上是不遵循 CD 标准的,所以不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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